兑阁十词 其二 鹊桥仙·证前生

毛奇龄 毛奇龄〔清代〕

蓬山小吏,上清旧籍,曾控九仙朱鲤。若非花下认前身,几负却、双成久矣。

枫亭何在,治装东去,请食宋家荔子。纵然置驿未能通,也胜看、忠州画里。

毛奇龄

毛奇龄

  毛奇龄(1623—1716)清初经学家、文学家,与兄毛万龄并称为“江东二毛”。原名甡,又名初晴,字大可,又字于一、齐于,号秋晴,又号初晴、晚晴等,萧山城厢镇(今属浙江)人。以郡望西河,学者称“西河先生”。明末诸生,清初参与抗清军事,流亡多年始出。康熙时荐举博学鸿词科,授检讨,充明史馆纂修官。寻假归不复出。治经史及音韵学,著述极富。所著《西河合集》分经集、史集、文集、杂著,共四百余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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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三则

蒲松龄蒲松龄 〔清代〕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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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杂记

方苞方苞 〔清代〕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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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绣鞋·晚秋

李致远李致远 〔元代〕

梦断陈王罗袜,情伤学士琵琶。又见西风换年华。数杯添泪酒,几点送秋花。行人天一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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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调】蟾宫曲_竹风过雨新

贯云石贯云石 〔元代〕

竹风过雨新香,锦瑟朱弦,乱错宫商。樵管惊秋,渔歌唱晚,淡月疏篁。准
备了今宵乐章,怎行云不住高唐?目外秋江,意外风光,环佩空归,分付下凄凉。
相逢忘却余咱,梦隔行云,尽好诗夸。江上人归,宫中粉淡,明月无涯。从别却
西湖酒家,遇逋翁便属仙葩。袜重霜华,春色交加,夜半相思,香透窗纱。问胸
中谁有西湖?算诗酒东坡,清淡林逋。月枕冰痕,露凝荷泪,梦断云裾。桂子冷
香仍月古,是嫦娥厌倦妆梳。春景扶疏,秋色模糊,若比西施,西子何如?
  凌波晚步晴烟,太华云高,天外无天。翠羽摇风,寒珠泣露,总解留连。明
月冷亭亭玉莲,荡轻香散满湖船。人已如仙,花正堪怜,酒满金樽,诗满鸾笺。 送春
  问东君何处天涯?落日啼鹃,流水桃花。淡淡遥山,萋萋芳草,隐隐残霞。
随柳絮吹归那答?趁游丝惹在谁家?倦理琵琶,人倚秋千,月照窗纱。 赠曹绣莲
  薰吹吹醒横塘,一派波光,掩映红妆。娇态盈盈,香风冉冉,翠盖昂昂。一
任游人竞赏,尽教鸥鹭埋藏。世态炎凉,只恐秋凉,冷落空房。
赏析

定风波

陈允平陈允平 〔宋代〕

慵拂妆台懒画眉。此情惟有落花知。流水悠悠春脉脉,闲倚绣屏,犹自立多时。
有约莫教莺解语,多愁却妒燕于飞。一笑蔷薇孤旧约,载酒寻欢,因甚懒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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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绛唇·金谷年年

林逋林逋 〔宋代〕

金谷年年,乱生春色谁为主?余花落处,满地和烟雨。
又是离歌,一阕长亭暮。王孙去,萋萋无数,南北东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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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蛮·阑风伏雨催寒食

纳兰性德纳兰性德 〔清代〕

阑风伏雨催寒食,樱桃一夜花狼藉。刚与病相宜,锁窗薰绣衣。
画眉烦女伴,央及流莺唤。半晌试开奁,娇多直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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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奴娇·登建康赏心亭呈史致道留守

辛弃疾辛弃疾 〔宋代〕

我来吊古,上危楼、赢得闲愁千斛。虎踞龙蟠何处是,只有兴亡满目。柳外斜阳,水边归鸟,陇上吹乔木。片帆西去,一声谁喷霜竹。
却忆安石风流,东山岁晚,泪落哀筝曲。儿辈功名都付与,长日惟消棋局。宝镜难寻,碧云将暮,谁劝杯中绿。江头风怒,朝来波浪翻屋。
赏析

思佳客

陈允平陈允平 〔宋代〕

压鬓钗横翠凤头。玉柔春腻粉香流。红酣醉靥花含笑,碧翦颦眉柳弄愁。
偏婀娜,太温柔。水情云意两绸缪。佯羞不顾双飞蝶,独背秋千傍画楼。
赏析

华胥引

陈允平陈允平 〔宋代〕

涵空斜照,掠水轻岚,满天红叶。雁泊平芜,凫依乱荻声唼唼。寂寞金井梧桐,渐辘轳伊轧。明月纱窗,夜寒孤枕应怯。
吟老西风,笑衰髯、顿疏如镊。锦笺勤重,频剔兰灯自阅。多谢征衫初寄,尚宝香熏箧。愁忆家山,梦魂飞度千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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