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水龙吟 爱李延年歌、淳于髡语,合为词,庶几高唐、神女、洛神赋之意云
昔时曾有佳人,翩然绝世而独立。未论一顾倾城,再顾又倾人国。
宁不知其,倾城倾国,佳人难得。看行云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下、襄王侧。
堂上更阑烛灭。记主人、留髡送客。合尊促坐,罗襦襟解,微闻芗泽。
当此之时,止乎礼义,不淫其色。但□□□□,啜其泣矣,又何嗟及。
七十而致仕,礼法有明文。何乃贪荣者,斯言如不闻。
可怜八九十,齿堕双眸昏。朝露贪名利,夕阳忧子孙。
挂冠顾翠緌,悬车惜朱轮。金章腰不胜,伛偻入君门。
谁不爱富贵,谁不恋君恩。年高须告老,名遂合退身。
少时共嗤诮,晚岁多因循。贤哉汉二疏,彼独是何人。
寂莫东门路,无人继去尘。
从事有示愈以《荆谭酬唱诗》者,愈既受以卒业,因仰而言曰:“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好之,则不暇以为。
今仆射裴公,开镇蛮荆,统郡惟九;常侍杨公,领湖之南,壤地二千里。德刑之政并勤,爵禄之报两崇。乃能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往复循环,有唱斯和,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铿锵发金石,幽眇感鬼神,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苟在编者,咸可观也。宜乎施之乐章,纪诸册书。”从事曰:“子之言是也。”告于公,书以为《荆谭酬唱诗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