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公权(778年-865年),字诚悬,汉族,京兆华原(今陕西铜川市耀州区)人。唐代著名书法家、诗人,兵部尚书柳公绰之弟。共历仕七朝,官至太子少师,封河东郡公,以太子太保致仕,故世称“柳少师”。柳公权书法以楷书著称,与颜真卿齐名,人称“颜柳”,又与欧阳询、颜真卿、赵孟頫并称“楷书四大家”。传世碑刻有《金刚经刻石》、《玄秘塔碑》、《冯宿碑》等,行草书有《伏审》、《十六日》、《辱向帖》等,另有墨迹《蒙诏帖》、《王献之送梨帖跋》。柳公权亦工诗,《全唐诗》存其诗五首,《全唐诗外编》存诗一首。
天子绣衣吏,东吴美退居。有园同庾信,避事学相如。
兰畹晴香嫩,筠溪翠影疏。江山九秋后,风月六朝馀。
锦帙开诗轴,青囊结道书。霜岩红薜荔,露沼白芙蕖。
睡雨高梧密,棋灯小阁虚。冻醪元亮秫,寒鲙季鹰鱼。
尘意迷今古,云情识卷舒。他年雪中棹,阳羡访吾庐。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
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
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磬与地。“不可,则听客之所为。”
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肖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对曰:“肖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以犒从者;畏君之震,师徒桡败。吾子惠徼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馀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