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铎(1435年~1510年),明朝时太平县桃溪(今温岭市大溪镇)人,明藏书家、文学家。字鸣治,号方石,祖籍黄岩。天顺八年(1464年)进士,入翰林院为庶吉士,次年授编修。成化三年(1467),谢铎参加编修《英宗实录》,后升侍讲。弘治三年(1490)提升为南京国子祭酒。次年辞官回乡,家居十年,先后有数十人举荐。明孝宗命吏部遣人员至其家,起用为礼部右侍郎兼国子祭酒。谢铎72岁告老还乡。谢铎博通经史,文学造诣极深。死后赠“礼部尚书”,谥文肃。
天秋无片云,地静无纤尘。团团新晴月,林外生白轮。
忆昨阴霖天,连连三四旬。赖逢家酝熟,不觉过朝昏。
私言雨霁后,可以罢馀尊。及对新月色,不醉亦愁人。
床头残酒榼,欲尽味弥淳。携置南檐下,举酌自殷勤。
清光入杯杓,白露生衣巾。乃知阴与晴,安可无此君。
我有乐府诗,成来人未闻。今宵醉有兴,狂咏惊四邻。
独赏犹复尔,何况有交亲。
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
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磬与地。“不可,则听客之所为。”
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肖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对曰:“肖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以犒从者;畏君之震,师徒桡败。吾子惠徼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馀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
王温季自北都归,过余三河,坐中赋此。
鹊声迎客到庭除。问谁欤?故人车。千里归来,尘色半征裾。珍重主人留客意,奴白饭,马青刍。
东城入眼杏千株。雪模糊,俯平湖。与子花间,随分倒金壶。归报东垣诗社友,曾念我,醉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