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咸用,唐,生卒年不详。族望陇西(今甘肃临洮)。习儒业,久不第,曾应辟为推官。因唐末乱离,仕途不达,遂寓居庐山等地。生平事迹散见宋杨万里《唐李推官披沙集序》、《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九、《唐才子传》卷一〇《殷文圭》附。咸用工诗,尤擅乐府、律诗。所作多忧乱失意之词。为善写“征人凄苦之情”,有“国风之遗音,江左之异曲”(《唐李推官披沙集序》)。辛文房则诋为“气格卑下”(《唐才子传》)。与修睦、来鹏等有交谊,时有唱酬。作诗颇多,《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九著录《披沙集》6卷。《全唐诗》存诗3卷。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