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畅(约公元820年前后在世)字达夫,吴郡吴县(今苏州)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唐宪宗元和末年前后在世。初居蜀,尝为蜀道易一诗以美韦皋。元和元年,(公元806年)登进士第。时皋已没,有与之不悦者,诋所进兵器皆镂“定秦”字。畅上言“定秦”乃匠名,由是议息。为皇太子僚属。云安公主出降,畅为傧相,才思敏捷,应答如流。因吴语为宋若华所嘲,作《嘲陆畅》一诗。后官凤翔少尹。陆畅所作诗,全唐诗录存一卷。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