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思霈,明代文学家,夷陵(今宜昌市)人。公安派成员。雷思霈为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举人,四年後又中辛丑科进士,官至翰林院检讨。善吟诗,喜访名胜,写景抒怀。他不但与公安派主力袁宏道诗文理论相呼应,也主张为文应抒发当时代个人的真性情,应当“言人之所欲言,言人之所不能言,言人之所不敢言”,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说法。著有《百衲阁文集》、《荆州方舆书》。
陈同父自东阳来过余,留十日。与之同游鹅湖,且会朱晦庵于紫溪,不至,飘然东归。既别之明日,余意中殊恋恋,复欲追路。至鹭鸶林,则雪深泥滑,不得前矣。独饮方村,怅然久之,颇恨挽留之正是遂也。夜半投宿吴氏泉湖四望楼,闻邻笛悲甚,为赋《贺新郎》以见意。又五日,同父书来索词,心所同然者如此,可发千里一笑。
把酒长亭说。看渊明、风流酷似,卧龙诸葛。何处飞来林间鹊,蹙踏松梢微雪。要破帽多添华发。剩水残山无态度,被疏梅料理成风月。两三雁,也萧瑟。
佳人重约还轻别。怅清江、天寒不渡,水深冰合。路断车轮生四角,此地行人销骨。问谁使、君来愁绝?铸就而今相思错,料当初、费尽人间铁。长夜笛,莫吹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