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素蝶与群蜂共同盘旋在绿草中,又忽而被飞来的鸟雀冲散,躲避在青青的花叶之中。
群蝶一会儿在阳光下翩翩起舞,互相追逐,一会儿又与突然吹来的风共舞于花草之中。
素蝶时而出没于百花之中,时而穿行于密叶之间。
百花千万不要凋谢啊,这美好的树木乃是欲相依起舞之处。
注释
素蝶:白蝴蝶。
蕙(huì):香草名。所指有二——一指薰草,俗称佩兰,古人佩之或作香焚以避疫。二指蕙兰,叶似草而稍瘦长,暮春开花,一茎可发八九朵,气逊于兰,色也略淡。
青薇:指嫩青的细叶。
映日:日光映照。
乍:忽然。
出没:出入。
见:同“现”。
参差:纷纭繁杂。
叶际:叶子中间。
芳华:香花,此处泛指百花。
幸:表示希望之辞。
谢:凋谢。
嘉树:对树的美称。
依:依附、托身。 ▲
刘孝绰虽在南朝文名颇盛,但因恃才傲物而为人们所忌恨,仕途数起数伏。于是,作者便写了这首诗以表示自己遭受多次沉浮后依然对为官抱有追求和渴望。
这首咏蝶诗体物入微,描摹传神,是一首难得的佳作。
诗的前六句,诗人以细腻的笔触,描绘了素蝶的动人形象。这些诗句犹如电影中的镜头,伴随着由绿蕙、青薇、阳光、春风、红花、碧树组成的背景的不断转换,展示出了素蝶轻盈飘然、千姿百态的身影。不仅如此,诗人在表现素蝶时,还融人了感情色彩,既写它飞花舞叶的喜悦,也写它映日顺风的欢快,更写它受鸟雀追逐的悲哀,从而赋予了素蝶栩栩如生的神情。这些传神的描摹,固然得之于表现手法的精巧,但若诗人不作细致的观察,不作设身处境的体验,恐怕不可能如此形神俱妙地将素蝶的风姿表现出来。
但如果仅止于此,那也不过是一幅蝴蝶写生而已,然而诗人并没有只停留在对素蝶作穷形尽相的描摹,,而是在动态描写中进步一写出了蝶蝴的“命运”。不要看它是一只蝴蝶,它同样有悲欢,有升沉,有追求。它要随蜂避雀,要映日因风,有“争起”的奋斗,也有“共归”的退隐,在花中叶际穿来飞去,归宿到底何在呢。“芳华幸勿谢,嘉树欲相依”二句,进一层展示了它的情感,诗句以素蝶自诉的口吻诉说希望百花不要凋零。这一感情的表白,透露出了素蝶内心对未来的不安以及对生命的追求,全诗由此而更显蕴藉深厚。同时,在这两句中诗人假托蝴蝶的口吻,对蝴蝶的前途给出了答案:它所向往的是一株花繁叶茂、生机无限的“嘉树”以求庇护依托。因此也可以懂得为什么诗人钟情于“素蝶”而不是“彩蝶”。显然,“素蝶”是一种象征。“素”既表示品格高洁,又暗示命运坎坷。它不能象彩蝶那样风云际会,洋洋得意,而必须寻求一个有力的保护者才有前途。刘孝绰的一生并不平坦。“前后五免”,多次遭受打击。这首《咏素蝶诗》或许就是他的一种自我表白。
沈祥龙曾指出:“咏物之作,在借物以寓性情。凡身世之感,君国之忧,隐然蕴于其内,斯寄托遥深,非沾沾焉咏一物矣。”联系诗人刘孝绰的生平,当可看出,此诗并非泛泛咏蝶之作,而寄寓了诗人的身世之感。据《南史·刘孝绰传》记载,孝绰自小聪颖异常,颇得梁武帝萧衍及昭明太子萧统的推重。然其为人好仗气负才,有不合意,便极言诋訾,由是与世乖仵,一生宦途屡起屡蹶,最后以“坐受人绢一束,为饷者所讼,左迁信威临贺王长史,晚年忽忽不得志”。于此诗中,诗人一方面借洁白的蝴蝶以表示自己品质的高尚与纯洁,一方面借蝶之口表示自己在遭受到多次沉浮之后,依然对仕宦的渴望与追求。然而诗人索物寄意,已将物象与意念融合为一体,故既得题中之精蕴,又有题外之远致,读者或作咏蝶欣赏,或作寄慨体味,均可感其妙,这正是一般咏物诗所难以企及的。▲
(481—539)南朝梁彭城人,本名冉,字孝绰,小字阿士。七岁能文,年十四,代父起草诏诰,号“神童”。梁武帝天监初,起家著作佐郎。后迁尚书水部郎。作诗得武帝嗟赏。累擢秘书丞,廷尉卿。被到洽所劾,免官。位终秘书监。
武字子卿,少以父任,兄弟并为郎,稍迁至栘中厩监。时汉连伐胡,数通使相窥观。匈奴留汉使郭吉、路充国等前后十余辈,匈奴使来,汉亦留之以相当。天汉元年,且鞮侯单于初立,恐汉袭之,乃曰:“汉天子我丈人行也。”尽归汉使路充国等。武帝嘉其义,乃遣武以中郎将使持节送匈奴使留在汉者,因厚赂单于,答其善意。
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既至匈奴,置币遗单于;单于益骄,非汉所望也。方欲发使送武等,会缑王与长水虞常等谋反匈奴中。缑王者,昆邪王姊子也,与昆邪王俱降汉,后随浞野侯没胡中,及卫律所将降者,阴相与谋,劫单于母阏氏归汉。会武等至匈奴。虞常在汉时,素与副张胜相知,私候胜曰:“闻汉天子甚怨卫律,常能为汉伏弩射杀之,吾母与弟在汉,幸蒙其赏赐。”张胜许之,以货物与常。后月余,单于出猎,独阏氏子弟在。虞常等七十余人欲发,其一人夜亡告之。单于子弟发兵与战,缑王等皆死,虞常生得。
单于使卫律治其事。张胜闻之,恐前语发,以状语武。武曰:“事如此,此必及我,见犯乃死,重负国!”欲自杀,胜惠共止之。虞常果引张胜。单于怒,召诸贵人议,欲杀汉使者。左伊秩訾曰:“即谋单于,何以复加?宜皆降之。”单于使卫律召武受辞。武谓惠等:“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引佩刀自刺。卫律惊,自抱持武。驰召医,凿地为坎,置煴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武气绝,半日复息。惠等哭,舆归营。单于壮其节,朝夕遣人候问武,而收系张胜。
武益愈。单于使使晓武,会论虞常,欲因此时降武。剑斩虞常已,律曰:“汉使张胜谋杀单于近臣,当死;单于募降者,赦罪。”举剑欲击之,胜请降。律谓武曰:“副有罪,当相坐。”武曰:“本无谋,又非亲属,何谓相坐?”复举剑拟之,武不动。律曰:“苏君,律前负汉归匈奴,幸蒙大恩,赐号称王,拥众数万,马畜弥山,富贵如此。苏君今日降,明日复然。空以身膏草野,谁复知之?”武不应。律曰:“君因我降,与君为兄弟;今不听吾计,后虽复欲见我,尚可得乎?”武骂律曰:“汝为人臣子,不顾恩义,畔主背亲,为降虏于蛮夷,何以女为见?且单于信女,使决人死生,不平心持正,反欲斗两主观祸败。南越杀汉使者,屠为九郡;宛王杀汉使者,头县北阙;朝鲜杀汉使者,即时诛灭。独匈奴未耳。若知我不降明,欲令两国相攻,匈奴之祸,从我始矣!”律知武终不可胁,白单于。单于愈益欲降之。乃幽武置大窖中,绝不饮食。天雨雪。武卧,啮雪与旃毛并咽之,数日不死。匈奴以为神,乃徙武北海上无人处,使牧羝。羝乳,乃得归。别其官属常惠等,各置他所。
武既至海上,廪食不至,掘野鼠去屮实而食之。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积五、六年,单于弟于靬王弋射海上。武能网纺缴,檠弓弩,于靬王爱之,给其衣食。三岁余,王病,赐武马畜、服匿、穹庐。王死后,人众徙去。其冬,丁令盗武牛羊,武复穷厄。
初,武与李陵俱为侍中。武使匈奴明年,陵降,不敢求武。久之,单于使陵至海上,为武置酒设乐。因谓武曰:“单于闻陵与子卿素厚,故使陵来说足下,虚心欲相待。终不得归汉,空自苦亡人之地,信义安所见乎?前长君为奉车,从至雍棫阳宫,扶辇下除,触柱,折辕,劾大不敬,伏剑自刎,赐钱二百万以葬。孺卿从祠河东後土,宦骑与黄门驸马争船,推堕驸马河中,溺死,宦骑亡。诏使孺卿逐捕。不得,惶恐饮药而死。来时太夫人已不幸,陵送葬至阳陵。子卿妇年少,闻已更嫁矣。独有女弟二人,两女一男,今复十余年,存亡不可知。人生如朝露,何久自苦如此?陵始降时,忽忽如狂,自痛负汉;加以老母系保宫。子卿不欲降,何以过陵?且陛下春秋高,法令亡常,大臣亡罪夷灭者数十家,安危不可知。子卿尚复谁为乎?愿听陵计,勿复有云!”
武曰:“武父子亡功德,皆为陛下所成就,位列将,爵通侯,兄弟亲近,常愿肝脑涂地。今得杀身自效,虽蒙斧钺汤镬,诚甘乐之。臣事君,犹子事父也。子为父死,亡所恨,愿无复再言。”陵与武饮数日,复曰:“子卿,壹听陵言。”武曰:“自分已死久矣!王必欲降武,请毕今日之欢,效死于前!”陵见其至诚,喟然叹曰:“嗟呼!义士!陵与卫律之罪上通于天!”因泣下沾衿,与武决去。
陵恶自赐武,使其妻赐武牛羊数十头。后陵复至北海上,语武:“区脱捕得云中生口,言太守以下吏民皆白服,曰:『上崩。』”武闻之,南乡号哭,欧血,旦夕临。数月,昭帝即位。数年,匈奴与汉和亲。汉求武等。匈奴诡言武死。后汉使复至匈奴。常惠请其守者与俱,得夜见汉使,具自陈道。教使者谓单于言:“天子射上林中,得雁足有系帛书,言武等在某泽中。”使者大喜,如惠语以让单于。单于视左右而惊,谢汉使曰:“武等实在。”于是李陵置酒贺武曰:“今足下还归,扬名于匈奴,功显于汉室,虽古竹帛所载,丹青所画,何以过子卿!陵虽驽怯,令汉且贳陵罪,全其老母,使得奋大辱之积志,庶几乎曹柯之盟。此陵宿昔之所不忘也!收族陵家,为世大戮,陵尚复何顾乎?已矣!令子卿知吾心耳!异域之人,壹别长绝!”陵起舞,歌曰:“径万里兮度沙幕,为君将兮奋匈奴。路穷绝兮矢刃摧,士众灭兮名已隤,老母已死,虽欲报恩将安归?”
陵泣下数行,因与武决。单于召会武官属,前以降及物故,凡随武还者九人。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师,诏武奉一太牢谒武帝园庙,拜为典属国,秩中二千石,赐钱二百万,公田二顷,宅一区。常惠徐圣赵终根皆拜为中郎,赐帛各二百匹。其余六人,老归家,赐钱人十万,复终身。常惠后至右将军,封列侯,自有传。武留匈奴凡十九岁,始以强壮出,及还,须发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