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用卿,字明治,号凤岗,怀安县东门(今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东门村)人,明弘治年间生。明嘉靖五年(1526年),龚用卿中进士第一(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历左春坊、左谕德、翰林院侍读直经筵,每进讲志存规讽。参预修撰《明伦大典》、《大明会典》。嘉靖十五年奉诏出使朝鲜,归国时婉言谢却朝鲜国送的贵重礼品。回国复命,上疏三事,皆见嘉纳。擢南京国子监祭酒,申饬监规,士习一变。不久以病归福州,死后葬福州吉祥山。
丁未五月归国,旋复东渡,却寄沪上诸子。
瀚海飘流燕,乍归来、依依难认,旧家庭院。惟有年时芳俦在,一例差池双剪。相对向、斜阳凄怨。欲诉奇愁无可诉,算兴亡、已惯司空见。忍抛得,泪如线。
故巢似与人留恋。最多情、欲黏还坠,落泥片片。我自殷勤衔来补,珍重断红犹软。又生恐、重帘不卷。十二曲阑春寂寂,隔蓬山、何处窥人面?休更问,恨深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