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定,字子先,鄱阳(今江西鄱阳)人。仁宗皇祐五年(一○五三)进士(清雍正《江西通志》卷四九)。神宗熙宁七年(一○七四),充秦凤路转运判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五九)。十年,通判衢州(同上书卷二八四)。元丰二年(一○七九),权发遣河北西路提点刑狱,改河北东路(同上书卷三○七)。哲宗元祐三年(一○八八),知临江军。改陈州、青州。元符二年(一○九九)知庐州。今录诗三首。
木末翠楼出,诗眼巧安排。天公一夜,削出四面玉崔嵬。
畴昔此山安在,应为先生见挽,万马一时来。白鸟飞不尽,却带夕阳回。
劝公饮,左手蟹,右手杯。人间万事变灭,今古几池台。
君看庄生达者,犹对山林皋壤,哀乐未忘怀。我老尚能赋,风月试追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