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熙春,字志和,号仰晋,生于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海阳龙溪宝陇村(今潮安庵埠)人。出生后父母相继亡故,家境中落,全凭嫂嫂抚养成人。但据志书所载,林熙春于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中进士后,授四川巴陵县令,不久即“以内艰归”。所谓“内艰”,即母丧(按,俗称父丧为外艰,母丧为内艰,统称丁忧,丁艰)。据此,乃母似应逝于他登第授官之后。当然,这也不排除林熙春视嫂为娘的可能。据称,林熙春为报答嫂恩,登第后还特为其嫂在屋旁挖塘放养乌耳鳗,抵今池塘尚在。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