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烈(1727-1801),别名仲方,字君武,号瑶峰。祖籍河南,清乾隆、嘉庆年间辽阳县贾家堡子风水沟村(今兰家乡风水沟村)人。以诗文书法、聪明辩才见称于世,乾嘉时期的”关东才子”。《辽阳县志》称其“词翰书法著名当世者,清代第一人”。16岁时,诗文、书法就已经蜚声遐迩了。26岁,参加了全州的童试,结果考中了拔贡生(秀才)。39岁,随同好友常纪到北京参加京师会试,未能及第。44岁,再攀蟾宫,满怀信心地参加了京师礼部主持的恩科会试,结果考中贡士。经过殿试,中二甲一名进士。至此,夙愿已尝。清廷任命他为翰林院编修、侍读。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