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翊(?-879年),名七伯。唐朝军事人物。曹全晸之子,曹翔之兄,早年登第,领陇州牧。乾符六年(879年)黄巢渡江,转战饶、信、宣、歙、杭等州。曹翊领兵追击,及歙县篁墩,陷入黄巢埋伏的包围圈中,力战阵亡。赠东岩大将,谥忠烈,葬于篁墩北山下。曹翊阵亡后,曹翔次子曹遇过继给曹翊为嗣。
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火朝觌矣,道茀不可行也。侯不在疆,司空不视涂,泽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积,场功未毕,道无列树,垦田若艺,膳宰不置饩,司里不授馆,国无寄寓,县无旅舍。民将筑台于夏氏。及陈,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宾不见。
单子归,告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王曰:“何故?”对曰:“夫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毕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节解而备藏,陨霜而冬裘具,清风至而修城郭宫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时儆曰:“收而场功,待而畚梮,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财贿,而广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陈国火朝觌矣,而道路若塞,野场若弃,泽不陂障,川无舟梁,是废先王之教也。”
“《周制》有之曰:‘列树以表道,立鄙食以守路,国有郊牧,疆有寓望,薮有圃草,囿有林池,所以御灾也,其余无非谷土,民无悬耜,野无奥草。不夺民时,不蔑民功。有优无匮,有逸无罢。国有班事,县有序民。’今陈国道路不可知,田在草间,功成而不收,民罢于逸乐,是弃先王之法制也。
“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候人为导,卿出郊劳,门尹除门,宗祝执祀,司里授馆,司徒具徒,司空视途,司寇诘奸,虞人入材,甸人积薪,火师监燎,水师监濯,膳宰致饔,廪人献饩,司马陈刍,工人展车,百官以物至,宾入如归。是故小大莫不怀爱。其贵国之宾至,则以班加一等,益虔。至于王吏,则皆官正莅事,上卿监之。若王巡守,则君亲监之。’今虽朝也不才,有分族于周,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而司事莫至,是蔑先王之官也。
“《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赏善而罚淫,故凡我造国,无从非彝,无即慆淫,各守尔典,以承天休。’今陈侯不念胤续之常,弃其伉俪妃嫔,而帅其卿佐以淫于夏氏,不亦嫔姓矣乎?陈,我大姬之后也。弃衮冕而南冠以出,不亦简彝乎?是又犯先王之令也。
“昔先王之教,懋帅其德也,犹恐殒越。若废其教而弃其制,蔑其官而犯其令,将何以守国?居大国之 ,而无此四者,其能久乎?”
六年,单子如楚。八年,陈侯杀于夏氏。九年,楚子入陈。
得杨八书,知足下遇火灾,家无余储。仆始闻而骇,中而疑,终乃大喜。盖将吊而更以贺也。道远言略,犹未能究知其状,若果荡焉泯焉而悉无有,乃吾所以尤贺者也。
足下勤奉养,乐朝夕,惟恬安无事是望也。今乃有焚炀赫烈之虞,以震骇左右,而脂膏滫瀡之具,或以不给,吾是以始而骇也。凡人之言皆曰,盈虚倚伏,去来之不可常。或将大有为也,乃始厄困震悸,于是有水火之孽,有群小之愠。劳苦变动,而后能光明,古之人皆然。斯道辽阔诞漫,虽圣人不能以是必信,是故中而疑也。
以足下读古人书,为文章,善小学,其为多能若是,而进不能出群士之上,以取显贵者,盖无他焉。京城人多言足下家有积货,士之好廉名者,皆畏忌,不敢道足下之善,独自得之心,蓄之衔忍,而不能出诸口。以公道之难明,而世之多嫌也。一出口,则嗤嗤者以为得重赂。仆自贞元十五年,见足下之文章,蓄之者盖六七年未尝言。是仆私一身而负公道久矣,非特负足下也。及为御史尚书郎,自以幸为天子近臣,得奋其舌,思以发明足下之郁塞。然时称道于行列,犹有顾视而窃笑者。仆良恨修己之不亮,素誉之不立,而为世嫌之所加,常与孟几道言而痛之。乃今幸为天火之所涤荡,凡众之疑虑,举为灰埃。黔其庐,赭其垣,以示其无有。而足下之才能,乃可以显白而不污,其实出矣。是祝融、回禄之相吾子也。则仆与几道十年之相知,不若兹火一夕之为足下誉也。宥而彰之,使夫蓄于心者,咸得开其喙;发策决科者,授子而不栗。虽欲如向之蓄缩受侮,其可得乎?于兹吾有望于子,是以终乃大喜也。
古者列国有灾,同位者皆相吊。许不吊灾,君子恶之。今吾之所陈若是,有以异乎古,故将吊而更以贺也。颜、曾之养,其为乐也大矣,又何阙焉?
足下前章要仆文章古书,极不忘,候得数十篇乃并往耳。吴二十一武陵来,言足下为《醉赋》及《对问》,大善,可寄一本。仆近亦好作文,与在京城时颇异,思与足下辈言之,桎梏甚固,未可得也。因人南来,致书访死生。不悉。宗元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