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维(1017年~1098年),字持国,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人。韩亿子,与韩绛、韩缜等为兄弟。以父荫为官,父死后闭门不仕。仁宗时由欧阳修荐知太常礼院,不久出通判泾州。为淮阳郡王府记室参军。英宗即位,召为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神宗熙宁二年(1069年)迁翰林学士、知开封府。因与王安石议论不合,出知襄州,改许州,历河阳,复知许州。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一年馀出知邓州,改汝州,以太子少傅致仕。绍圣二年(1095年)定为元祐党人,再次贬谪。元符元年卒,年八十二。有集三十卷,因曾封南阳郡公,定名为《南阳集》(《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七)。《宋史》卷三一五有传。
山上巴子城,山下巴江水。中有穷独人,强名为刺史。
时时窃自哂,刺史岂如是。仓粟喂家人,黄缣裹妻子。
莓苔翳冠带,雾雨霾楼雉。衙鼓暮复朝,郡斋卧还起。
回头望南浦,亦在烟波里。而我复何嗟,夫君犹滞此。
阁于山与湖之间,山围如屏,湖绕如带,山与湖交相袭也。虞山,嶞山也。蜿蜒西属,至是则如密如防,环拱而不忍去。西湖连延数里,缭如周墙。湖之为陂为寖 者,弥望如江流。山与湖之形,经斯地也,若胥变焉。阁屹起平田之中,无垣屋之蔽,无藩离之限,背负云气,胸荡烟水,阴阳晦明,开敛变怪,皆不得遁去豪末。
阁既成,主人与客,登而乐之,谋所以名其阁者。
主人复于客曰:“客亦知河伯之自多于水乎?今吾与子亦犹是也。尝试与子直前楹而望,阳山箭缺,累如重甗。吴王拜郊之 台,已为黍离荆棘矣。逦迤而西,江上诸山,参错如眉黛,吴海国、康蕲国之壁垒,亦已荡为江流矣。下上千百年,英雄战争割据,杳然不可以复迹,而况于斯阁 欤?又况于吾与子以眇然之躯,寄于斯阁者欤?吾与子登斯阁也,欣然骋望,举酒相属,已不免哑然自笑,而何怪于人世之还而相笑与?”
客曰:“不然。于天地之间有山与湖,于山与湖之间有斯阁,于斯阁之中有吾与子。吾与子相与晞朝阳而浴夕月,钓清流而弋高风,其视人世之区区以井蛙相跨峙而以腐鼠相吓也为何如哉?吾闻之,万物莫不然,莫不非。因其所非而非之,是以小河伯而大海若,少仲尼而轻伯夷,因其所然而然之,则夫夔蚿之相怜,鯈鱼之出游,皆动乎天机而无所待也。吾与子之相乐也,人世之相笑也,皆彼是之两行也,而又何间焉?”
主人曰:“善哉!吾不能辩也。”姑以秋水名阁,而书之以为记。崇祯四年三月初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