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伶(221年-300年),字伯伦,西晋沛国(治今安徽濉溪县西北)人,魏晋时期名士,“竹林七贤”之一;与阮籍、嵇康、山涛、向秀、王戎和阮咸并称为“竹林七贤”。刘伶嗜酒不羁,被称为“醉侯”,好老庄之学,追求自由逍遥、无为而治。曾在建威将军王戎幕府下任参军。晋武帝泰始初,对朝廷策问,强调无为而治,被认为无能而罢免。泰始二年(266年)朝廷征召刘伶再次入朝为官,被刘伶拒绝。刘伶现今存世的作品只有《酒德颂》 和《北芒客舍》 。《酒德颂》对“礼法”表示蔑视,宣扬老庄思想和纵酒放诞生活。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