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乔新(1427年-1502年)字廷秀,号椒丘,又号天苗。江西广昌旴江镇人,何文渊第三子。明代大臣。景泰五年(1454)中进士,后拜刑部侍郎。孝宗嗣位,万安、刘吉等忌乔新刚正,出为南京刑部尚书。未几,复代杜铭为刑部尚书。孝宗弘治元年(1488年)正月,吏部尚书王恕举荐为刑部尚书,弘治四年八月(1491年)辞官归里,辞官后杜门著述。弘治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1503年1月19日)卒,年七十六岁。正德十一年(1516年),追赠太子太保,次年追谥文肃。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曚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王不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