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堂,字明佐。南海人。明穆宗隆庆二年(一五六八)进士。授严州司理,征拜南京监察御史。屡奉敕巡视京营及上下江监兑漕粮。明神宗万历五年(一五七七),以星变,上疏论河套贡市漕河段匹诸宜兴革状,及请斥权珰、易枢部、宥谏臣。因忤大臣张居正,被贬归。后复起用,历官广西佥事、光禄寺少卿、南京尚宝司卿。致仕家居,肆力著述,靡所营树。有《朱明洞稿》及《湘南》、《皇华》、《南归》诸集。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三四有传。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