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4—1544)浙江鄞县人,字常甫,号甬川,别号兀涯。弘治十八年进士。授检讨,出为湖广提学副使。嘉靖间为吏部侍郎,人不可以干私。官至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学宗程朱,躬修力践。与王守仁友善,论学则不合。卒谥文定。有《学庸传》、《五经说》、《兀涯汉书议》、《环碧堂集》、《纾玉楼集》及《四友亭集》。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