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物〔唐代〕
韦应物
韦应物(生卒年不详),字义博,京兆杜陵(今陕西省西安市)人。唐朝官员、诗人,世称“韦苏州”“韦左司”“韦江州”。今传有10卷本《韦江州集》、两卷本《韦苏州诗集》、10卷本《韦苏州集》。散文仅存一篇。因出任过苏州刺史,世称“韦苏州”。诗风恬淡高远,以善于写景和描写隐逸生活著称。
楚人养狙
刘基 〔明代〕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或不给,则加鞭箠焉。众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
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言未既,众狙皆寤。
其夕,相与俟狙公之寝,破栅毁柙,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狙公卒馁而死。
郁离子曰:“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觉也。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
天净沙·即事
乔吉 〔元代〕
清江引·竞功名有如车下坡
贯云石 〔元代〕
清平乐·春光欲暮
毛熙震 〔五代〕
浣溪沙·庭菊飘黄玉露浓
顾敻 〔五代〕
江神子·十日荷塘小隐赏桂呈朔翁
吴文英 〔宋代〕
风流子·秋郊即事
纳兰性德 〔清代〕
一落索·眉共春山争秀
周邦彦 〔宋代〕
侧犯(大石)
渔父词(其三)
王谌 〔南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