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国佐(一六〇五 — 一六四六),字班王,一字钦翼,号旧庵。揭阳人。性豪宕不羁,嗜酒,工诗。明思宗崇祯四年(一六三一)进士。授富顺县知县,升兵部主事,累官郎中。遣戍,乞归养。清世祖顺治三年,刘公显破揭阳,母被拘。国佐自缚前往,请以身代,并系之,拷掠无完肤,厉声大骂而死。时以为死孝云。有《百洲堂集》、《蜀弦集》、《旧庵拙稿》、《班斋数句话》。清康熙《潮州府志》卷九上、清乾隆修《潮州府志》卷二九有传。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肴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肴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