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门复出门,觱发苦长迈。譬如饥巢乌,安能避矰铩?
谁云好肉肌,坐之一身疥。措大禀贱资,天池未经汰。
昏风搜冻潮,低氛冰尘壒。穷年无悦声,万悲与硠磕。
萧寥空壤中,旷闻大块噫。况我离穷檐,百步即荒外。
洌凛相捩摩,曾不爪趾害。敝裘聊致暄,肌肤夙叨爱。
趋送劳友朋,视帆到江濑。江气𧹬无青,群峦闭愁黛。
抽缆弗少缓,怨尔津鼓擂。涕泗积袖痕,辛酸日愁晒。
寸腑寡所监,虚此年岁代。难于憔悴因,略求颜色耐。
去夕茅堂深,别酒眷迟娧。惨视家人容,已如梦相对。
拒彼霜雪欺,徒壁亦资赖。壁影瘦我衣,兀兀眼前在。
恃我酒骨坚,深更拄严籁。极早明夏初,得此欢聚再。
墙根新种榆,青当过檐逮。弱妇持怆心,敛襟短篝背。
讵能迟回留,而须手搴带。吾郡连粤闽,西夷近侵界。
信无不测虞,犯我蛟虎隘。奈闻中路艰,川梁入凌厉。
往往胠箧流,布刃扰商侩。吾装馀破书,不及升斗稗。
既恐芒刺投,奚忘履霜戒?今朝行脱然,谁复制烦痗?
目避枯柳梢,畏视海云䨴。局蹐托乾坤,升沈付蓍蔡。
苍茫馀孑形,高城阻丛荟。且抒击楫歌,一试破浪快。
姚燮(1805—1864)晚清文学家、画家。字梅伯,号复庄,又号大梅山民、上湖生、某伯、大某山民、复翁、复道人、野桥、东海生等,浙江镇海(今宁波北仑)人。道光举人,以著作教授终身。治学广涉经史、地理、释道、戏曲、小说。工诗画,尤善人物、梅花。著有《今乐考证》、《大梅山馆集》、《疏影楼词》。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