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克勤(一○六三~一一三五),字无著,号佛果,彭州崇宁(今四川郫县西北)人。俗姓骆。为南岳下十四世,五祖法演禅师法嗣。历住妙寂、六祖、昭觉等寺。徽宗政和中诏住金陵蒋山,敕补天宁、万寿。高宗建炎初,又迁金山,赐号圆悟禅师。改住云居,复领昭觉。绍兴五年卒,年七十三。赐号灵照,谥真觉禅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作正觉)。事见《鸿庆居士集》卷四二《圆悟禅师传》,《嘉泰普灯录》卷一一、《五灯会元》卷一九有传。今录诗七十二首。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