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培元,字复子,号易堂。山东历城人。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恩科举人。善诗文,精金石。道光十五年(1835),由福建瓯宁知县调署噶玛兰厅通判,十一月十七日到任,至十二月十六日卸任,仅一月即去。离台后纂成《噶玛兰志略》,凡十四卷,自〈天文〉以至〈杂识〉共三十三志,约十二万馀字。记事止于道光十五年(1835),颇为详瞻。原稿今藏南京图书馆,1961年在台有《台湾文献丛刊》第九十二种之点校本流传。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