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遵〔宋代〕
爰敕方国,礼行于乡。稽经诹律,属民横堂。
洪遵
(1120—1174)宋饶州鄱阳人,字景严,号小隐。洪适弟。以荫补承务郎。高宗绍兴十二年中博学宏词科。擢为秘书省正字。南宋词科中选即入馆,自遵始。父皓自金还,为秦桧贬谪,遵亦外放,通判常、婺、越三州。桧死,复入为正字,累官翰林学士。孝宗隆兴元年,拜同知枢密院事。累进资政殿学士。卒谥文安。好收藏历代钱币,通晓本朝翰苑故实。有《泉志》、《翰苑群书》、《小隐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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