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章怀太子李贤(655年1月-684年3月),字明允,唐高宗李治第六子,武则天第二子,系高宗时期所立的第三位太子,后遭废杀。著有《君臣相起发事》、《春宫要录》、《修身要览》等书,今已佚失。丘神勣至巴州拘禁李贤,逼令自尽,终年二十九岁。垂拱元年(685年),武则天诏令恢复李贤雍王爵位。神龙二年(706年),唐中宗追加李贤司徒官爵,迎其灵柩返还长安,以亲王身份陪葬乾陵。景云二年(711年),唐睿宗追加李贤为皇太子,谥号“章怀”,与太子妃房氏合葬于今章怀太子墓。
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氾南。
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
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阙秦,将焉取之?阙秦以利晋,唯君图之。”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子犯请击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与,不知;以乱易整,不武。吾其还也。”亦去之。
(选自《左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