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祯丙子(1636)举人,清顺治九年(1652)进士,敕授文林郎,任河南汜水知县,时中原方经战火洗劫,土地荒芜,民不聊生,流离失所,第赴任后,率先招徕失散流民,奖励垦殖,人民安居乐业,“编户数千家,辟地数万亩。”并捐修文庙,重兴学校,亲自将所携经史课授青少年,于是弦诵之声,遍于里巷,社会速趋稳定,颇有政声。著有《蛰庵集》,已佚,另星诗文存留于《南安县志》《诗山书院志》《蓬岛郭氏家谱》。
得西山后八日,寻山口西北道二百步,又得钴鉧潭。西二十五步,当湍而浚者为鱼梁。梁之上有丘焉,生竹树。其石之突怒偃蹇,负土而出,争为奇状者,殆不可数。其嵚然相累而下者,若牛马之饮于溪;其冲然角列而上者,若熊罴之登于山。
丘之小不能一亩,可以笼而有之。问其主,曰:“唐氏之弃地,货而不售。”问其价,曰:“止四百。”余怜而售之。李深源、元克己时同游,皆大喜,出自意外。即更取器用,铲刈秽草,伐去恶木,烈火而焚之。嘉木立,美竹露,奇石显。由其中以望,则山之高,云之浮,溪之流,鸟兽之遨游,举熙熙然回巧献技,以效兹丘之下。枕席而卧,则清泠之状与目谋,瀯瀯之声与耳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不匝旬而得异地者二,虽古好事之士,或未能至焉。
噫!以兹丘之胜,致之沣、镐、鄠、杜,则贵游之士争买者,日增千金而愈不可得。今弃是州也,农夫渔父,过而陋之,贾四百,连岁不能售。而我与深源、克己独喜得之,是其果有遭乎!书于石,所以贺兹丘之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