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8—1646)明山西阳城人,字金铭,号藐姑。为诸生时,遍游吴越名胜。万历三十八年进士。除寿张知县,调曹县。泰昌时,擢御史。天启初出督畿辅屯田,言天津、静海、兴济间,沃野可垦。以疏荐赵南星,劾冯铨,遭陷害,戍肃州。崇祯时起故官,擢刑部侍郎,以谳狱不称旨,落职。再起为工部侍郎,调南京吏部尚书。福王立,命理部事,上中兴十议。为勋臣刘孔昭等指为“奸邪”,乞休。国亡后,疽发背卒。有《泊水斋文钞》。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踰 同:逾)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子贡问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