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毓秀,清福建晋安(今福建省南安县)人,为大令吴江起第四女。父早卒,兄弟幼殇,诸姐早适,乃矢志奉母不字。喜以小诗自娱,积稿盈尺;母逝之际,恶族争继嗣,佔家产,吴毓秀愤而焚之,走依外家曾元福总戎军中。曾元福于清同治年间(1862~1874)率师驻台,携吴毓秀随行。毓秀善工小词。兹据蜕萒老人《大屯山房谭荟》所录诗编校。
昔有一人,于瓮中盛谷。骆驼入瓮食谷,首不得出。主人以为忧,无计可施。有一老人来语之,曰:“汝莫忧,吾有以教汝出。”主人亟问:“法何?”老人曰:“汝当斩驼头,自当出之。”主人以为妙,即依其语,以刀斩驼头。既杀驼,而复破瓮,如此痴人,为世人所笑。
昔有一人,先瓮中盛谷。骆驼入头瓮中食谷,首不得出。既不得出,其人以为忧。有一老人来语之曰:“汝莫愁,吾教汝出,女当斩头,自能出之。”即用其语,以刀斩头。既杀驼,而复破瓮,如此痴人,世人所笑。
曩有一人,先瓮中盛谷。骆驼入头瓮中食谷,首不得出。既不得出,其人患之。有一老父来语之曰:“女莫愁,吾教女出,女当斩头,自能出之。”即用其语,以刀斩头。既杀驼,复破瓮,如此痴人,世人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