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昌眉(1872~1932年) 字眉若,号长公,芦墟镇人,少年丧父。清宣统二年(1910年),他与兄弟昌直发起建立分湖文社,同年由柳亚子介绍加入南社,在《南社丛刻》上发表诗文。昌眉在黎里小学任教时,与张应春父亲张鼎斋同事。本世纪20年代,昌眉到吴江师范任教。民国17年(1928年),柳亚子营造张应春烈士衣冠冢,昌眉出力甚多。20年,昌眉弟子集资印行《长公吟草》,柳亚子作序,纪念先生60寿诞。日军侵占吴江时,到芦墟杀人放火,沈宅被毁,沈昌眉的生平著作焚毁殆尽。现仅存《南社丛刻》中的部分诗文和《长公吟草》。
子路、曾皙、冉有、公西华侍坐。子曰:“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子路率尔而对曰:“千乘之国,摄乎大国之间,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
夫子哂之。
“求,尔何如?”
对曰:“方六七十,如五六十,求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足民。如其礼乐,以俟君子。”
“赤,尔何如?”
对曰:“非曰能之,愿学焉。宗庙之事,如会同,端章甫,愿为小相焉。”
“点,尔何如?”
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对曰:“异乎三子者之撰。”
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
曰:“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
三子者出,曾皙后。曾皙曰:“夫三子者之言何如?”
子曰:“亦各言其志也已矣!”
曰:“夫子何哂由也?”
曰:“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唯求则非邦也与?安见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唯赤则非邦也与?宗庙会同,非诸侯而何?赤也为之小,孰能为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