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邵,字才中,福州福清(今属福建)人,概子,颜兄。仁宗嘉祐四年(一○五九)进士。英宗治平间知南新县(《元丰类稿》卷四五《天长县君黄氏墓志铭》)。哲示元祐三年(一○八八),提点河西路刑狱(《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一二),徙知光州(同上书卷四一四)。绍圣四年(一○九七),为淮南转运副使。元符间官吏部郎中。徽宗崇宁四年(一一○五),知颍昌府。终宝文阁直学士。谥正肃(清乾隆《福清县志》卷九)。事见《淳熙三山志》卷二六。今录诗三首。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踰 同:逾)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子贡问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