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炎昶(一二六一~一三三八),字懋远,婺源(今属江西)人。幼励志力学,受学于孙嵩,得程朱性理之要。宋亡,与同里江凯隐于婺源山中,名其所居为雪瓷,自号古逸民,学者称古逸先生。元惠宗至元四年卒,年七十八。有《古逸民先生集》二卷。事见本集附录《汪古逸民先生行状》。 汪炎昶诗,以《宛委别藏》本为底本,并新辑集外诗编为一卷。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曚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王不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