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圣〔清代〕
春光撩乱况无多,忍向青门送玉珂。旧事欲从红鹤论,新声都作白翎歌。
空闻召对前釐席,漫拟题诗吊汨罗。刊落寻常金雪字,苦心君应识阴何。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双调】沉醉东风_倩人扶观璚
乔吉 〔元代〕
如梦令·一抹斜阳沙觜
刘基 〔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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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峤 〔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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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子(十之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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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恋花(寒食)
毛滂 〔宋代〕